
慈善,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2005 年 3 月 12 日 人民日报 第 5 版 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引起代表、委员的热烈讨论。大家认为,随着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个人和社会财富积累日渐丰富,慈善捐赠已逐渐成为民众奉献爱心的重要形式。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应积极发展慈善业,推进调节收入的社会第三次分配,进一步动用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 【现状】我国慈善年募集 50 亿,占 GDP0.05% 我国现有 1 亿多老人、 5000 多万残疾人、 30 多万孤儿、 15 万流浪儿童。低保线下人员城市 2000 多万、农村 3000 多万,且突发性灾害多发、灾民数量较多。开展慈善救助,发展慈善事业,十分必要。 郑惠强 代表在调研中发现,捐赠活动以及社会慈善事业在不少国家已有百余年历史,每年慈善募集财富高达 6700 亿美元,占到 GDP9% 。而我国现有 100 多家慈善组织,每年募集款物约 50 亿人民币,仅占 GDP 的 0.05% 。 【破解】善款要透明法制要健全 用激励机制激发善行 郑惠强 代表指出,在公众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必须以健全的税收优惠机制,给予捐赠人一定的激励。比如准予捐赠人或企业的捐赠总额,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他说,在一些国家,之所以能通过捐赠获得巨大资金,原因之一就是税收优惠机制对捐款起到了重要鼓励作用。如美国的税率随收入高低不断递进,丰厚收入者将原本要按更高税率缴税的一部分钱捐出,可抵扣每年的收入所得税基数,使扣税率下降,既省钱又做了好事。这种机制对富人特别有吸引力。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夫妇在过去四年中共捐出 230 亿美元,占其净资产的 54% 。在美国,像比尔·盖茨这样热心公益事业的富豪并不少见,根据《福布斯》杂志的美国慈善榜统计,十年内,美国的富豪对各类慈善组织的捐赠总额超过了 2000 亿美元。 据他调研,我国缺乏这种激励机制,没有从法律上确保捐赠人从捐赠中获得好处。国内工商注册登记过的企业超过 1000 万家,其中 90% 从未参与过捐赠。他认为,这与我国的税收制度缺少鼓励措施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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