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5〕6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度
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本市各高校: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申报和评选2005年度高校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5〕40号)要求,经学校推荐和我委组织专家评审,评选产生200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100门,现予公布(见附件1)。
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有效期5年。期间,课程内容需按照规定上网并予以开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精品课程内容用做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各高校要切实落实质量工程,继续加大经费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精品课程的优质资源和建设经验,进一步改革本校课程,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1:200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重点 课程 名单 通知
抄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90份)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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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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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课程名称 |
所在学校 |
课程负责人 |
课程类型(本/专) |
所属一级学科门类 |
所属二级学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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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普通化学 |
同济大学 |
施宪法 |
本 |
理学 |
化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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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压力容器设计 |
华东理工大学 |
潘家祯 |
本 |
工学 |
机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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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机械制造基础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
胡大超 |
本 |
工学 |
机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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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计算固体力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刘正兴 |
本 |
工学 |
工程力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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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高分子化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韩哲文 |
本 |
工学 |
材料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