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于 2007 年 4 月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并将正式启动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第 9 号令关于《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的其他规定,认真落实国家“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来华留学工作总方针,做好前期对外招生宣传工作以及留学生的招生、收费、教学生活和管理等事宜。
学院开展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是我院外事工作的一个新起点,也将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后勤、保卫等各方面的工作带来全新的挑战。留学生工作的开展对提升我院的办学水平,提高我院的国际知名度,形成我院的国际化氛围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