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第0412号招标公告
(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我院艺术系新楼竣工后,需招标采购楼宇内办公及教育家具。
二、家具内容、数量、图纸
第一包:木制家具.(见附件一)
第二包:钢木家具(见附件二)
第三包: 窗帘(见附件三)
三、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使用部门的名称、地址以及家具的要求、数量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安装到位,送货、安装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四、验收方式:
买方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卖方承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办理。
五、质量保证:
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
六、伴随服务:
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现场安装;
2、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卖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七、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定合同后,首付款为百分之三十,经验收合格后,余款在二周内一次性付给卖方。
八、报价须知:
1、卖方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卖方产品必须在本市生产)
2、卖方报价必须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招标公告》中所列全部家具进行报价.报价单见附件四.
3、卖方在报价的同时请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环保家具合格证,ISO2000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进行报价的同时应提供家具图样,并附家具制作的主要规格尺寸、主要材料的文字说明。(木制、五金件、钢材及胶水材料的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出产地、技术指标等,否则视作为没有响应招标要求),还需附上完工期、售后服务等书面资料。
5、卖方在报价时仅限一包
6、工期制作为15天
九、报价评审: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收到合格的投标报价文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将把合同授予最佳性价比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卖方。
十、投标须知:
对上述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在制作报价文件时有疑义者,请于2004年10月10日上午9:00来我院资产管理处,,南校区32号楼128室进行答疑。
定于2004年9月12日下午1:00整,送投标报价文件(一式三份),送至我院资产处128室。过期作放弃处理。1点15分当众开标。
联系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32号楼128室
联系电话: 64360196 64941294
传真电话: 64360196
联系人: 秦老师
上 海 应 用 技 术 学 院
资 产 管 理 处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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