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0802招标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对奉贤校区一期A区临时机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伍佰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
或者建筑智能化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
或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选一均可);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本市应具有技术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
(5)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0802
招标项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校区一期A区建设
项目内容:奉贤校区一期A区临时机房工程
交付地址:奉贤海工路18号
交付日期:2008年6月15日前完工
交付状态:系统交付,验收通过,投入使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04月14日——2008年04月1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起(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桂林路201号15号楼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8年04月24日(星期四)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桂林路201号15号楼108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8年04月24日(星期四)10:30在上海市桂林路201号15号楼108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地 址:上海市桂林路201号15号楼108室
邮 编:200235
联系人:龚老师 周老师
电 话:021-64941294 021—64941305
传 真:6436019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资 产 管 理 处
2008年 4月10日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询问和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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