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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教学部、高职学院、梅陇教学部:
2007~2008 学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现定于 9 月 25 日 (周二)下午 1 : 00~4 : 30 在南校区 44 号楼机房一楼 ,进行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当场培训、当场审核、当场签订合同手续,请各相关部门及时通知好本部、本院学生,务必带好相关 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支水笔。新生办理贷款的材料如下:
1 、《上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父母身份证号必填);
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上海生源学生须加盖所在区(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章;外地生源须加盖乡、镇以上的民政部门证明。(有效期在三个月内);
3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黏附 1 张 1 寸免冠照片 ;
4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上面);
5 、农业银行金穗卡(上海市)复印件(卡号须清晰);
6 、个人书面贷款申请书。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联系人: 牛 老师( 64941169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