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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接市教委通知,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工作已经启动,岗位目标和经费使用以及申报条件和程序见《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请申请者填写文件附件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于12月28日交人事处。
《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实施意见(试行)》见上海教育网http://www.shmec.gov.cn/。具体链接:http://www.shmec.gov.cn/web/xxgk/rows_content.php?pic=6&article_code=406012007003
人事处 200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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