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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海市《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2008]8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此次选拔工作除采取学校推荐之外还鼓励同行专家推荐、社会团体推荐和个人推荐的形式。
经研究决定,由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2008年上海领军人才人选候选人,限推选1人。候选人需填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每人上交一式1份打印稿及电子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1.申报者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申报者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用等有关证书复印件;3.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附件材料请规范化装订)。请于7月8日(星期二)前上交人事处。
附件下载
》》》》《领军人才选拔标准和程序》
》》》》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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